男童在公園嬉戲被種樹架起的鋼筋刺破眼睛、傷及眼球,
庭園造景
,看似件意外,
物料架
,但事發在市府管理的公共場域,
台南打掃
,權責單位的建設局難辭其咎;公園使用者多是老人、幼童,
波麗製作
,安全防護應更嚴謹。台中曾有判例,
溫室農業
,小孩在百貨公司裡的餐廳前方踩到水漬跌倒,
園藝
,餐廳和百貨公司都因有管理權責,
女裝
,被判要賠償;發生在公園裡的公共危險事件,即便鄰里公園委由區公所代管,但建設局身為上級且是主管機關,焉能毫無責任且置身事外?依照預算編列,台中市公園廣場維護經費已大幅增加,從104年2089萬增至9888萬,多了7000多萬;公園廣場的維護管理,除了大興土木或種植綠樹,安檢是更重要項目,這部分卻漏洞百出,難怪被質疑「錢花到哪裡?」發生意外,再多的賠償都無法彌補,何況申請國賠,使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公部門有疏失,竟要全民買單」,情理法都說不過去。當務之急不只要立即全面健檢公園,針對有危險性加以改善,也應針對管理疏失究責懲處,才能有引以為戒、避免再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