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助炒股案二審 沒收3共犯7.6億元

前立委羅福助被控勾串證券分析師鄭光育和股票中實戶翁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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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吉祥全及佳必琪股票、坑殺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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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吉祥全公司、佳必琪公司及散戶受到損害。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鄭等8名被告利用電視節目玩弄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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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足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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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違反證交法判鄭光育和翁秋南各14、13年徒刑;羅因逃亡被檢方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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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審理。高等法院今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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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光育、翁秋南、股民黃錦章雖刑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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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收3人共7億6750萬元犯罪所得。羅福助2005年間起自任吉祥企業集團「總裁」,掌控吉祥全球、浩瀚數位、福豪建設、輝琴、廣砷、富晟投資及如意投資公司營運與財務。羅福助被控與證券分析師炒作佳必琪、吉祥全股票,並掏空吉祥全公司,不法獲利高達10億元,2011年時羅遭特偵組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檢方求刑12年、併科罰金6億元。羅福助曾用閩南語罵公訴檢察官陳錫柱「你為什麼針對我?沈明倫(曾偵辦羅違反證交法案並起訴)為什麼不敢返去伊厝,就是驚他全家會死。」接著又說:「你生的小孩沒屁眼。」侮辱公務員。遭起訴的被告包括股票中實戶翁秋南、黃錦章、辛美娟,證券投資分析師鄭光育、方翔立、余世欽,及中華財經電視台負責人楊繼昌、金主曾潔慧、羅福助外甥女李籃雪紅12人。檢方認為,鄭光育等人在吉祥全股價走勢「死亡交叉」時,通知親友出清股票,卻發簡訊要會員「續抱佳必琪跟吉祥全股票」。一審時,除楊繼昌、辛美娟、李籃雪紅無罪外,其餘8人分別被處6月至14年徒刑。其中鄭光育因高買證券、製造證券交易活絡表象、散布流言、操控證券交易價格遭處14年徒刑,翁秋南也被判13年,鉅富營造公司董事黃錦章被判5年徒刑。高院二審時撤銷鄭光育、翁秋南、黃錦章部分,但改判的刑度與一審相同,更各沒收4億3318萬、2億7517萬、5915萬元。其餘人上訴駁回。高院認定2007年4月13日至11月8日間、2008年1月17日至8月27日期間,吉祥全球公司股價遭操控,佳必琪公司股價則在2006年11月17日至2007年10月30日、2008年3月5日至11月30日、2009年9月30日至2010年4月30日間三階段遭控制。股市名嘴鄭光育違反證券交易法,高院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4年,沒收3億3318萬餘元犯罪所得。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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