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等五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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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關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擬改為特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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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遴委會增加兩席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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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政治干預疑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司法院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等五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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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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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遴委會增加兩席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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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媒體與許多法官的批判。由於司改國是會議只決議終審法官不設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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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未作成設特任法官、遴委會增加兩席立委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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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有法官表示,法案如通過,想當特任法官的人,恐要跟立委多交際應酬!台灣今日的重大危機是對立法與司法的缺乏信心。台灣民意基金會去年十月公布的「台灣人對權力菁英的信心」民調,顯示對立委的信心,只有二成七,沒有信心的高達六成六;對大法官的信心,只有二成五,沒信心的高達六成四。上述法官制度變革,司法院還要透過立委來遴選終審特任法官,這不只是違憲的舉措,也是本末倒置、飲鴆止渴的作法! 又依司法院統計,司法遲滯現象日益嚴重。截至今年四月,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未結案件高達八千多件,積案情形嚴重;而在大法官釋字第七五二號解釋,宣告刑事訴訟法第三七六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一律不讓被告提起第三審上訴,與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後,上訴第三審案件將會大增;大量減少終審法官的變革,恐會造成更大的司法遲滯!司法案件持續增加,但法官員額卻未相應增加。同採「司法多元主義」的德國,人口八千三百萬,各級法院有一千六百餘個,法官總數為三點五萬名,而我國人口為二千三百萬,但民刑、行政、智財、家事等各級法院總數不到五十個,專職法官約僅二千三百餘人,司法保護密度,天壤之別,造成司法血汗與司法遲滯,讓司法官怨、人民也怨!另與日本二○○○年所推動「新世紀司法大改革」不同的是,日本是以裁判員制度、法科大學院制度為改革核心,是對審判制度與法律教育制度的全面改革,修法、增法多年,才在二○○四年施行,但蔡英文總統去年所推動的司改國是會議則草草了事,對於法官的數量、選拔方式,特別是法官直接民選機制,均未充分討論,而對於提升法官專業學養、歷史哲學宏觀及道德品格的法學教育改革,更全無著墨。司法變革的重點應在法官的質量,與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因此,當前的法學教育、司法人員考試制度合乎需要嗎?法官的數量足夠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嗎?值得全面檢視。司法正義是社會最後一道防線,也是真正的台灣價值,執政者絕對不可輕忽逆反,也不可惡意操弄,口惠而實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