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第一分組決議應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
系統建置
,成員包含人權、心理、法律、醫學、腦科學、刑事鑑識科學等領域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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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政策、教育與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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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司法發現真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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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冤抑。提案的委員李俊億曾任法醫研究所所長、目前是台大法醫研究所教授的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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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江國慶案後,未檢討科學證據問題,因為大家都信賴「專家」,沒有「品管」,近年的日月明功詹姓少年命案、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也都出現刑事、法醫鑑定疑義,但鑑定人員未學教訓,謬誤一再發生。 李俊億曾因在江國慶案後發表文章剖析冤獄責任,請政府檢討科學證據、避免再生冤錯,但文章發表後卻遭調查局恫嚇「事涉刑法公然污辱公署罪、加重毀謗罪」,稱他嚴重傷害法務部團結一體形象與調查局聲譽、士氣等,讓他深感機關不知自省。司改會議期間,他被告的案子也獲勝訴,讓他感到相當欣慰。他直指會發生冤案,除辦案人員的不當取供外,鑑識人員的「錯誤鑑定」也是重要關鍵。李在第一分組提案加強法醫與鑑識效能,另建議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組織、推動司法科學政策和教育,分組決議通過。1996年被指姦殺5歲女童的空軍士兵江國慶,不到一年就遭槍決枉死,李慨嘆「槍斃太快了」,認為政府當時相信有科學證據,但卻不知這些「科學證據」其實並不科學,國家卻不敢去檢討。李認為鑑識工作的目的在於鞏固科學證據、追尋真相,而不是浪費資源。這項決議的相關作法包括制定並推動司法科學政策、執行相關實驗室與專家認證規範、證照制度。「測謊」的爭議在司改國是會議期間也被討論,李俊億舉江國慶案為例,當初4名涉嫌人中,只有江國慶沒通過,但他含冤莫白。第一分組會議對測謊的施測標準流程、證據能力未成決議,留待未來的司法科學委員會成立後討論。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認為「科學都有其極限,不應因嚥廢食」,測謊在偵查及法庭實務上,用來證明被告說實話的功能大過於證明被告說謊話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