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雙週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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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接閣揆的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疑涉財產申報不實及逃漏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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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昨天出示繳稅單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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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現居的同安街房地產是父親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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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法繳交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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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逃漏。
財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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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申報的公職人員財產資料中,有一戶位在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屋齡廿多年的四層公寓,歷次申報取得這項財產的原因都是「受贈」;但地政機關資料,江宜樺在民國八十九年三月登記取得的名義卻是「買賣」。
相較於買賣取得,贈與取得不動產須多一筆贈與稅,且江宜樺的土地登記資料與財產申報內容有出入,報導因此質疑江逃漏贈與稅,致造成地政機關登載不實。
江宜樺昨發聲明並出示「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基隆市八十九年度贈與稅繳款書」影本,澄清媒體報導。繳款書上載明「贈與發生時間八十九年三月一日,受贈人江宜樺,本稅廿九萬兩千一百四十二元」,並蓋有基隆市農會的收稅章,顯示已完稅。
江宜樺表示,同安街房地產是其父江木吉贈與,相關手續均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也依法繳交贈與稅,並無媒體指稱逃漏贈與稅。至於登錄原因的出入,官員表示,因江宜樺當時是委由代書處理,並不清楚代書為何向地政機關登記為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