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今年4至6月徒手、持老虎鉗毆打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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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潑灑滾燙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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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家人已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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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持水果刀揮砍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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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姊姊嗆聲「你房子要過戶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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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我就要讓你死」。他在法庭提出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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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曾患有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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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認為證明上記載的是顏面損傷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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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他應答正常,並無欠缺、降低行為能力,依傷害、家暴及恐嚇罪,分別判2年6月、6月徒刑。李男4月凌晨4時許,在住處突然情緒失控,叫醒熟睡中的父親,徒手及持伸縮桿等物品毆打父親身體,見父親從房間逃至客廳,他不罷手拿熱水瓶朝父親潑熱水,造成李父頭皮、臉部、身體多處受傷,上臂、背部及臀部燙傷。事隔8天,他懷疑父親要對女友不利,竟拿老虎鉗毆打父親,強行要求父親坐在客廳,不准回房間就寢,隔天也不准父親出門上班。李父等家人向法院聲請報護令獲准,他6月凌晨再度拿水果刀揮砍,導致父親後頸、背部等多處擦挫傷、左前臂肌腱斷裂。李的姐姐見狀,奪下他手中的水果刀,擦拭地板上的血跡時,他又出言恐嚇,「大姊!你房子要過戶給我,不然我就要讓你死」。判決書指出,他坦承犯行,另向法院提出身心障礙證明,主張曾患有憂鬱症,但法官認為,證明上記載的障礙類別屬於顏面損傷障礙,並非精神障礙,李在審理中應答正常,表示因和女友的糾葛才會遷怒家人,顯見李案發前精神狀態均正常,不符合「行為能力欠缺」、「行為能力降低」等情形。法官指出,李多次因故遷怒父親和姊姊,不顧倫常施以暴力,惡性不輕,依3次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各判10月、8月、1年2月徒刑,應執行2年6月徒刑;另依傷害、違反保護令等罪,各判4月徒刑,應執行6月徒刑,可上訴。李姓男子多次持刀、老虎鉗、潑熱水傷害父親,遭法院判刑。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