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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不肖車主直接拿他繳完費的票卡出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超衰聖誕節!26日有男網友在《爆怨公社》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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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自己昨日過完聖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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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停車場繳費機繳完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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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忘了停車票卡還插在繳費機上面,沒想到才隔了三分鐘,停車票卡就被大掉包,竟有不肖車主直接拿他繳完費的票卡出場,還把未繳費的票卡放在機台上,讓男網友直呼有夠傻眼。該名男網友表示,他當初只記得要拿統一發票,而忘了拿最重要的票卡,一察覺後,他第一時間是迅速返回繳費機機台,發現繳費機上頭有一張票卡插在上面,男網友當下正想說幸好還在的時候,未料此時的票卡卻已被掉了包,變成了另外一位車主還沒繳費的票卡,男網友驚覺後立即向管理員詢問,管理員當場也調了資料,比對後車子入場車號跟出場車號果然不對,並指出對方很有可能會涉及侵佔罪,而男網友無奈繳了那位車主的停車費後,也報警處理日後相關法律事宜。網友們看到這則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這樣也要A?傻眼,根本故意」、「貪小便宜的下場,就是去警察局喝茶」、「停車卡上面都有車牌號碼了,還逃得掉嗎,更何況停車場會沒監視器嗎?」、「這一定要報警,不是錢多錢少問題,他敢這樣一定是以前也做過別人沒報警」、「連100塊停車費都繳不起,那何必開車?」。據刑法第335條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