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陳菊與3局長 都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氣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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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界質疑救災不力的高雄市長陳菊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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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起訴。獲不起訴處分者包括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及勞工局長鍾孔炤。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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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表示尊重與肯定。
而石化管線興建及箱涵施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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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吳敦義副總統79、80年間擔任高雄市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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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也被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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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需為管線埋設與箱涵問題負刑責;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管線埋設、箱涵設置等許可層級不到市長,將外界對吳敦義與中油的刑事告發,以查無不法事證予以簽結。
起訴書指出,氣爆發生前,陳菊確已多次與劉世芳、陳虹龍聯繫,並指派謝姓秘書親自到現場了解並回報;氣爆發生後,陳菊隨即聯繫所有局處首長到災害應變中心,並以電話聯繫台南市長賴清德、屏東縣長曹啟鴻及八軍團等請求支援,並於凌晨12時21分進入災害應變中心,相關監視器錄影紀錄均經勘驗屬實,查無任何故意廢弛職務之行為,因此均予不起訴處分。
另高雄市府當天之處理,有七位警消死亡,33位市府公務員受傷,查無任何人有故意廢弛職務之情事,因此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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