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明客運蔡姓司機駕駛時左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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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對向李姓機車騎士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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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傷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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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來不曾甦醒。蔡車禍後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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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8月;士林地院認定蔡未禮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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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八成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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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蔡和建明連帶賠償1393萬元。
被害人獲賠金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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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萬由強制汽車責任險理賠。
李姓騎士(31歲)2011年9月間騎車行經行善路時,對向的客運卻左彎行愛路,他閃避不及,撞上客運右後車尾。李被送往三軍總醫院急救,蔡姓司機向警察自首坦承肇事。
李傷勢嚴重,不僅腦缺氧,身體多處骨折,右眼視神經無法回復,也發不出聲音來。李父不滿兒子年紀輕輕就被撞殘,「人生一夕墮入黑暗」,提告求償1873萬元。
蔡說,他駕車左彎時,車身已轉超過90%,李才會撞上大客車右後輪;他質疑警察叫他在空白車禍現場圖上簽名,未拍攝雙方車輛相對位置,有湮滅證據之嫌。
法官認為蔡在刑事審理時坦承過失,現在反指警察滅證,難以採信。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識覆議委員會則鑑定客運左彎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都是肇事因素;士院審酌雙方肇事責任比例為八比二,被告必須賠償醫療、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