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六女童假日到台南外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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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睡時卻遭外婆陳姓同居人覬覦,
涼蓆
,強脫她衣褲企圖性侵,
系統家具
,她放聲哭喊無人聽見,
寵物零食
,陳男欲變換體位時她趁隙逃逸,
高雄清潔打掃
,躲在廁所,
系統廚具
,觀察陳未尾隨,
洋裝
,跑到表舅家求助。台南地院一審判陳嫌3年10個月。
在外縣市讀小六女童,
寵物外出包
,今年3月趁假日到台南找外婆,
原木造型椅
,當時外婆介紹外孫女給48歲陳姓同居人認識。3月10日上午11點陳男飲酒返家,見女童一人午睡,騙女童要進房拿東西,要女童開門。
女童開門後,陳男獸性大發,將房門上鎖,以手摀住女童口鼻、強壓上床,脫去衣物強吻胸部、私處,女童哭喊「媽媽、阿嬤,救命!」陳男脫褲以下體摩擦女童私處,女童趁陳變換體位暫時放開雙手空檔,奪門而出,躲到房外的廁所,見陳未尾隨,再跑到附近表舅家求助。
女童表舅聽到十分憤怒,通知女童母親並報警,找陳男理論。判決書指出,女童內褲採到的DNA與陳男相符,陳偵訊時坦承犯行。台南地院一審判決,陳為女童外婆同居人,對等同有「祖孫關係」的女童性侵,違反倫常,惡行重大,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