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天指特偵組對立委柯建銘的監聽有三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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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程序、時間及監聽票案號都「不符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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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聽票票號甚至不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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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特偵組「擴線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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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監聽柯建銘一人。
檢察總長黃世銘日前稱查出柯建銘關說的偵查案號是「一百年度特他字第六十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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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辦公室向法務部調閱資料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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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三月到今年八月七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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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共聲請廿八張監聽票。
管碧玲提出三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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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今年五月十五日聲請、編號廿三以後的六張監聽票案號,與之前廿二張的案號都不同且還跳號,顯見這六次監聽已與特他六十一號案的監聽「無關」,但特偵組卻沒依法另立偵查案就擴權監聽,已屬違法監聽。
管碧玲指出,監字是特偵組主動聲請,聲監字是警察向地院聲請,但編號廿三起的監聽票案號從「聲監字」改為「監字」,字號還直接從○○六「跳號」成○七九。此外,編號廿二的通訊監聽期間只從今年四月廿五日到五月廿四日,但編號廿三卻從今年五月十六日到六月十四日,兩張監聽明顯重疊,若是同案為何重疊?
第二,管碧玲指特偵組偵辦及監聽過程有違常理。特偵組稱特他字第六十一號偵查案號,是偵辦法官集體貪汙案及不法所得九十萬,但為了查九十萬,竟從去年三月廿一日至今年九月五日持續監聽五百卅三天不中斷,時間異常。
她說,該案被告陳榮和於二○一○年七月十四日收押、隔年一月廿八日交保,正常監聽應於交保後開始,為何遲至一審判決後五個月、即二○一二年三月廿一日才開始監聽?
第三,管碧玲也質疑,根據特偵組公布的監聽譯文及通聯紀錄,通訊時間從今年六月廿一日到七月一日,但編號廿六、廿八的「擴線監聽」卻從七月十三日到九月五日,究竟監聽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