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黃姓男子去年在竹市某資訊賣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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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6歲被害女童落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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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幫她拍照為由帶到樓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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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指猥褻女童陰部5秒。法官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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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秒會造成女童一輩子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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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加重強制猥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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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4年2個月徒刑。
被害女童母親原希望黃男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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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接受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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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給公益團體。但黃在法院審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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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承認幫女童拍照,否認猥褻,事後謊言被戳破,法官認為他不思反省,決定重判。
去年8月3日下午1時,女童隨母親到賣場購物,母親在櫃前填寫資料,她在旁玩耍,黃見狀靠近說「哥哥幫妳拍照」,女童誤以為是學校老師,跟著到1、2樓間樓梯平台,黃隨意拍幾張照片後,即扶住女童腹部、一手由後往前繞過女童胯下,隔著衣物,以手指頂住女童陰部5秒。
女童大喊「放我下來」,用力掙脫後衝回母親身旁說出一切,女童母親要求黃刪除照片,當女童說被摸下體,母親氣得要求賣場調監視器畫面,並報警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