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喝乾淨水」 竹縣民促速訂廢汙水管理條例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昨聚集竹縣府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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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盡速訂定廢汙水管理自治條例。 記者郭政芬/攝影 分享 facebook 「我們要喝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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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聚集新竹縣府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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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盡速訂定廢汙水管理自治條例,

低壓燈條

,讓事業廢汙水徹底回收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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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混入民眾飲用水及灌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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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經濟部落實查察及各項保護區開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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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居民飲用水源被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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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和中央都有責任」。監察院8月14日糾正新竹縣府,指縣政府對轄內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汙染性工廠怠於清查及管理,且在已封閉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暫置垃圾,規避自來水法、確有怠失。 聯盟要求縣府提三大措施,規畫並設立廢汙水專管,禁止工業廢水持續流入飲用水水源及灌溉水源、停止竹東掩埋場的垃圾堆放,並且訂出清除時程,還要訂定《新竹縣廢汙水管理自治條例》,具體統合新竹縣的廢汙水排放監管及建立公私協力監督機制。縣府產發處回應,現有的五華工業區、推動中的「變更竹東鎮 (工研院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及台知園區兩開發案、以及「竹東 (頭重、二重、三重)都市計畫區」,已進行汙水下水道的規畫,為符合經濟效益,將評估併管、專管排放至湳雅取水口下游400公尺外,避免廠商群聚工業區及產業專區廢汙水影響灌溉及民生用水。竹縣環保局表示,3月底至昨天已完成清除2984噸,剩餘暫置量約為3373噸,預計10月底清除完畢。聯盟也呼籲中央落實自來水法、清查並督促縣府遷移保護區內的汙染性工廠和垃圾掩埋場,也要重新檢視汙染性工廠的定義和管理,尤其在新興高科技產業務求嚴格無缺漏,並再次呼籲縣長楊文科「不要忘記自己選前對選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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