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手線爭議 依鐵路法中央出錢

大台中山手線經費709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中山海線環線計畫(山手線)究竟做與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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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合一大選後就吵得沸沸揚揚。前台中市府將山線與海線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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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前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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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去年十一月由交通部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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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費為七○九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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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配合分攤須編列一一八億元預算支應。現台中市政府主張暫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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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中央全額負擔經費。國發會以計畫內容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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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出整個計畫是否必要、計畫經費超逾舉債空間等廿二處疑慮,需交通部及台中市政府仔細評估後補件澄清。所以正本清源,除了技術評估該不該做外,爭議癥結仍在「錢」由誰出。翻開鐵路根本大法「鐵路法」來看,第三條就說「鐵路以國營為原則」;第四條「國營鐵路,由交通部管理」;第十條「全國鐵路網計畫,由交通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分期實施;變更時亦同」。第廿四條「國營鐵路因業務需要,得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准,依法發行公債或借用外資」。 從「鐵路法」規定,鐵路計畫係由交通部規畫擬訂,從無由地方政府提出計畫之必要。中央政府興建鐵路,經費短缺時即使發行公債或借用外資,也從未規定要地方政府配合編列預算出資。讓我們回想,花費巨資興建的台灣北迴線、南迴線鐵路,有無要宜蘭、花蓮、台東、屏東縣政府配合出資?如果當年需地方出資,可能北迴線、南迴線至今應還是無影無蹤。再看台灣現在環島鐵路中,能指出哪一段是中央、地方聯手出資的嗎?山手線鐵路既是前台中市政府提出的計畫,願意配合出資興建,提出前也應評估現有設施是否不合用,如不合用,能否修建符合所需,再不行才應該會想到做新的,驟而提出願意配合出資興建新鐵路,是不是市庫經費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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