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等團體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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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司法欠缺兒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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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須加油。王姓男童祖母現身說法(右一戴口罩者)。記者賴佩璇/攝影 分享 facebook 嘉義王姓男童被幼兒園人員綑綁在座位上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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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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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官及法官都認定是「管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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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天公布這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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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司法人員欠缺兒童權利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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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還要加油。嘉義市一間幼兒園趙姓女行政助理、幼幼班郭姓女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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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前年三、四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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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將兩歲王姓男童以膠帶綑綁在座位達十分鐘,後因孩子哭著不願上課,家長發現上情提告。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王童在班上會咬傷其他同學,趙女及郭女本於教師職權,避免其他小孩受害,主觀上是保護小孩,也讓王留在班上受教,並無妨害自由犯意。「以膠帶綑綁固定在椅子上」屬教育及保護、照顧幼童的「管教措施」,處分不起訴。家長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法官也認為幼兒園作法屬於管教措施,駁回全案確定。嘉義地院指出,從法來講,教師的行為確實不當,但未達強制罪,例如家門前有人臨停車輛,導致你的車輛無法進出,對方確實妨害自由,但未構成強制罪。嘉義地檢署解釋,幼童年紀輕,難僅以說理方式管教,為教育男童行為不當,及保護其他幼童避免遭攻擊,拘束被害人行動,應是出於教育及保護、照顧幼童的必要行為。王姓男童祖母說,發生事情後,小孩就一直排斥去學校,還帶去心理諮商,「這是很漫長的過程」,必須親陪去上課,讓他消除對學校、老師的恐懼感。小孩要花多少時間消除陰影?家屬希望司法能夠給公平、較明智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