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船長(左二)遭海巡人員查獲前艙內藏有四片遭支解的沙魚鰭。 圖/八三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花蓮外海日前驚見一隻海豚遭魚槍獵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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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海洋保育聲浪;高雄籍漁船「東發昇」號前天駛入花蓮漁港,
燈串
,被安檢所海巡署人員查獲四片遭支解的沙魚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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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林姓船長已將較無價值的軀體丟棄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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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全案依漁業法函送漁業署鑑定品種及裁罰。一艘花蓮賞鯨船九日載遊客出海,
氣動板手
,目擊一隻海豚被魚叉刺腦穿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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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救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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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能救活,又掀起海洋保育聲浪;事隔二天,東發昇號又遭海巡署岸巡八三大隊花蓮漁港安檢所人員,查獲船上有四片遭支解的沙魚鰭(魚翅食材),涉嫌不法。花蓮漁港安檢所長賴銘琦說,四片沙魚鰭分別是背鰭、尾鰭及二片胸鰭,總重二點一公斤,研判應該來自同一隻沙魚。林姓船長已坦承捕獲沙魚後取下魚鰭,打算自己食用,軀體進港前拋棄海中。賴銘琦表示,漁業署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公告「沙魚鰭不離身」法規,明定漁船若捕獲非保育類沙魚,必須整隻運回港內,不得只割取魚鰭,任意棄置沙魚軀體。若林捕獲的沙魚非保育類,因未整隻運回港內,依漁業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十五萬以下罰金;如鑑定為保育類,刑責更重,可依野生動物保護法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金。王姓漁民說,一隻沙魚的四片魚鰭重量若為一公斤,體重約為六十公斤,因此推斷林捕獲的沙魚應該有近九十公斤,一般而言接近成鯊。沙魚遭支解取走魚鰭又被丟回海中,因無法游動,不是失血而死,就是被其他魚吃掉,毫無生機。王姓漁民說,漁民捕獲沙魚取得一公斤魚翅,售價約一千元,但是經餐廳料理上桌,至少可以賣到八千元,如果賣給大飯店,價格更可能上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