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通過彈劾法官朱樑、前法官曾謀貴。圖為監察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朱樑三年內多次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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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至少有八次是蹺班前往;前法官曾謀貴接受承辦案件當事人的邀宴與餽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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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上班時間到議會為友人請託。監察院昨天以十二比零全數通過對兩人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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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記名發布。台中高分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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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樑目前已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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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謀貴則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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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是由司法院主動送交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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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尊重司法院與監察院的處置。 彈劾案由監委楊芳玲、包宗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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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曾二人成為繼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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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具名彈劾的官員。由於監院已通過二人彈劾,未來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處理,朱最重可被免除法官職務和剝奪公務員任用資格;曾雖在去年六月退休,但根據新修公懲法規定,仍可能被剝奪退休金。監院調查,朱樑自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至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先後十六次在外與女子進行性交易,其中半數係於上班期間曠職。除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並構成刑法第二三九條之通姦罪,但因配偶未提告訴,無以論罪。朱樑接受調查時辯稱,太太生病無法行房,且他買春並未以法官身分為之,但監委認為,朱多次蹺班買春,行為顯然有違民眾對法官品格與行事的期待,影響民眾對其公正審理案件之信賴,戕害司法形象。曾謀貴之前就有不良紀錄,八十八年間,曾接受毒犯招待進出酒家,被公懲會以參與不當飲宴記過。但曾顯然未記取教訓,一○四年九月間,擔任某民事案件陪席法官,卻於十月卅一日晚間、十一月八日上午,在自宅及法院辦公室與案件之一方當事人會面,並收受相贈物品,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晚間,又接受飲宴。曾謀貴另在同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在沒有請假、公差情況下,到市議會為友人請託,監委們認為言行不檢,嚴重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朱樑是司法院長許宗力台大法律系的同學,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六期結業,朱的惡行是民眾檢舉,許得知後,親自主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先將朱樑停職,並移送監院;已退休的曾謀貴則是司訓所十三期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