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認為財政部毀約導致喪失彰化銀行經營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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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求償165億元。圖為台新金外觀。 記者陳柏亨/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新金為搶回彰銀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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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創民告官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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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財政部阻撓台新金經營權並民事求償1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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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在今天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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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財政部在經營權和賠償上獲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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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也認定雙方之間的契約關係存在,換言之,除非台新金再提上訴,否則財政部官股掌握彰銀經營權暫告確定。但明年6月彰銀股東會上的董事改選,恐將再次掀起官民股東的世紀對決。台新金告財政部民事求償案,可謂是一波多折,除了去年年底、總統大選前數度延後宣判,就連今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後,也因宣判結果遭到不同解讀,判決結果是忽勝忽敗,股價也跟著起伏。因各方解讀判決書觀點不同,就連彰化銀行工會也在聽到台新金敗訴消息後,高喊萬歲。但財政部長張盛和則是冷靜看待此事,認為有輸有贏。事實上,台新金2005年10月以26.12元取得彰銀22.55%的經營權,恰好是準內閣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的重大政策,也使得此案最終將如何徹底解決,各方都在觀看林全上任後的態度。換言之,明年彰銀董事改選期間,財政部官方的態度,將是台新金能否順利搶回彰銀經營權的關鍵。但因彰銀除了台新金和財政部的二大股東外,目前新誕生的第三大勢力的龍巖集團李世聰,據指出,目前泛龍巖的持股已近9%,目前正向金管會申請進一步調高持股上限至25%,一旦金管會核准其超越10%,龍巖的持股多寡恐將成為台新金能否順利搶回彰銀經營權的最大變數。從今日台北地院的一審宣判,可以確定的是,台新金雖為彰銀最大的單一股東,但其實力並未過半,因此,在前(2014)年彰銀股東會上輸掉了選舉結果和敗訴的關鍵就在其「實力不夠」。惟法官的但書中附予了台新金「在屬彰銀最大股東期間內,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的董事席次」的彈性空間,為台新金的翻案預留伏筆。也就是說,未來財政部「若不作為」完全不再介入彰銀董事改選,也不集結泛官股徵求委託書,台新金全力搶增持股,不排除有機會搶回彰銀的經營權,但反之,若財政部繼續維持泛官股的結盟,甚至與第三大勢力的龍巖集團合作,以兩大勢力持股可望超過三成以上來看,台新金想在明年6月股東會的董事改選中搶回經營權,仍將是一場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