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兩岸高科技合作的警訊

美中貿易戰再起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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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10月29日以國家安全理由將大陸國有半導體廠商福建晉華列入限制美國產品、軟體與技術出口的管制清單。11月1日美國司法部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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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濟間諜罪起訴福建晉華、台灣聯電及三名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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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其共謀竊取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公司商業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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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已提起民事訴訟及申請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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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聯電或晉華以剽竊美光技術所生產的產品銷往美國。美國司法部長塞辛斯並在記者會上強烈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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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中國針對美國的經濟間諜行動正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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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已忍無可忍,絕不再坐視;司法部將推出「中國行動方案」(China Initiative),更強力打擊中國不擇手段剽竊技術對美國國家安全所造成的威脅。美國總統川普甫於11月1日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通話,雙方同意11月底在出席阿根廷舉行的20國集團(G20)峰會期間進行會談,讓各方期待美中貿易戰出現緩解曙光,然而,近日美國指控及打擊大陸剽竊美國技術的系列行動,尤其是在川習通話幾個小時後,美國司法部即控告包括台陸廠商及台灣人的「中國間諜活動案」,並宣布啟動「中國專案」執法行動計畫,全面加強查處大陸對美國的經濟間諜活動,這充分顯示川普雖釋出願意和中國談判解決問題的訊息,但美國政府強硬立場毫無鬆動,甚至在行動上步步進逼,軟硬兼施手法能否逼使北京作出根本性讓步,令人存疑。而美國這次司法行動更涉及到台灣第二大晶圓廠聯電公司,無疑對兩岸高科技合作發出嚴厲警告,也勢必波及以兩岸產業合作為基礎的美中台三角貿易關係。 從個案來看,美光、聯電、晉華互控侵權行為,原本是商業競爭所引發的利益衝突和糾葛。福建晉華是「中國製造2025」計畫的一環,是大陸要自建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供應鏈,由大陸官方提供資金、在2016年成立的晶片製造商;因為晉華本身未擁有DRAM製造業技術,遂和台灣聯電公司合作,由曾經任職美光公司的聯電高階主管協助開發DRAM相關製程技術,並成為大陸半導體產業未來希望之一。正因為這種複雜關連因素,美光2017年在台灣控訴聯電與合作夥伴晉華挖角該公司員工,並將美光技術帶到聯電與晉華,有竊取技術嫌疑;該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後,在同年8月依妨害《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美光離職員工與聯電;美光在12月亦於美國加州提起訴訟。但嗣後聯電與晉華卻在大陸福州反控美光侵權,當地法院在今年7月判決禁止美光在大陸銷售26款DRAM相關產品,也讓大陸半導體市場面臨洗牌。現在美國政府出手,這起美光、聯電、晉華互控侵權的個案,立刻升級美中貿易戰的指標案件,也成為美國以國安為理由抑制大陸半導體產業發展的「政治」行動;幾乎可以斷定美國司法部早已未審先判。而川普政府從行政及司法雙管齊下,一方面仿照中興通訊案禁止美國公司出售設備、軟體與技術給晉華,另一方面又起訴聯電及美光離職員工,斷絕晉華從台灣公司或技術人員取得相關製造技術,這對須完全依賴外來技術的晉華公司,形同宣判其死刑,也讓北京迅速建立DRAM供應鏈的美夢近乎破滅。美國政府行動對台灣科技業和大陸業者及政府間的廣泛合作,無疑是強烈警告。站在我國政府立場,因為美國及大陸市場對台灣業者同樣重要,所以並無選邊站的條件和必要性,但政府仍須大力強化智財權保護法制,和國際充分接軌,並在司法上毋枉毋縱,才能抵擋來自美中兩強的可能壓力。至於科技業者則須以聯電案例為戒,在和大陸進行產業合作時,須充分考量美國政策和法律,唯有不踩美國紅線,台商在大陸才有生存發展空間,這也是自保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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