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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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交通違規案件改採「總歸戶」開立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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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寄送違規人逾期未繳的裁決書。圖/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提供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日前有民眾致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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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收到8張交通違規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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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遇到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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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前沒有遇過這種狀況。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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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大交通違規案件已改採「總歸戶」開立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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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裁決書前,會先查詢違規人是否尚有其餘逾期未繳的裁決書,一次寄送。她說,往年每月單件寄送的郵資約新台幣129萬元,現今改一次寄送,每月郵資都在10萬以下,省下百萬;據了解,交通部公路總局近一、兩年開始,系統增加可使用「總歸戶」的方法,各縣市均可使用。 林碧芬表示,總歸戶是針對像路邊停車費、國道通行費逾期未繳等非重大交通違規案件,民眾容易在短期間內多次違規,曾有人在半年內累積34件逾期未繳的裁決書,而非酒駕、闖紅燈、未滿18歲無照駕駛、超速等重大違規案,須即時執法、導正行為。林碧芬說,以往平均每月透過總歸戶裁決件數達3萬件,以每件裁決書掛號郵資43元計算,每月單件寄送的郵資就要花129萬,從去年開始將違規人逾期未繳的交通違規裁決書,以總歸戶處理,現在每月郵資都在10萬以下,因此決定採總歸戶處理,也可省下民眾多趟跑郵局簽領的麻煩。林碧芬說,民眾辦理交通違規分期付款,原違規裁決書要逐件簽收,耗費時間多,現在只要簽收總歸戶的裁決書,可以縮短民眾洽公時間;若民眾家中無人代收交通違規裁決書,可向車、駕籍地的公路監理機關或利用監理服務網申請登記「通訊地址」(住居所或就業處所擇1),會優先以該地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