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中研院前研究員劉孔中投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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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中研院六月發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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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起禁止在大陸大學擔任專任教師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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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中研院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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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此一規定曲解陸委會法規。中研院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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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公文遵守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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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鼓勵學術交流但兼職需合法聘任」。陸委會昨晚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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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方學術機構及大學院校的兼職人員選聘事宜,並非兩岸條例適用範圍。陸委會:非兩岸條例適用範圍 但尊重中研院人事職權 陸委會表示,中央研究院是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對我國家安全利益具深遠影響,該院研究人員之聘任資格條件,為其人事職權。至於中央研究院參酌兩岸條例規範,對於在大陸大學擔任專任教師者不予聘任為該院兼任研究人員,陸委會表示予以尊重。陸委會指出,兩岸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陸委會公告禁止之大陸黨政軍機關(構)職務或成員;依陸委會二○○四年公告,大陸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機構,均屬政務系統組織。至於具體個案中,國人任職大陸黨政軍機關(構)是否構成違法,仍須依個案事證,由各該主管機關審認。中研院公文指出,大學屬大陸教育部所屬機構,在禁止之列。劉孔中則說,若依中研院解釋,台灣人任職大陸大學專任教師皆屬違法,目前台灣至少有數百名學者違法。中研院表示,日前有一位中研院兼任研究員,遭踢爆擁有大陸大學專任教授職位。中研院洽詢陸委會相關細節後確知,我國人民不得擔任大陸地區教育部及各級政府所屬職務。中研院也徵詢國內若干大學實務作法,因而認定此類人員不宜獲聘為中研院兼任研究人員。中研院指出,學術交流不等同兼職,即使不是中研院兼任研究人員,仍歡迎雙方互惠的學術交流。但中研院院聘任兼任研究人員,須遵守相關法律規範。一位不具名的中研院院士說,中研院兼任研究員薪水少,在大陸大學專任的台人來中研院兼任的機率極低。他認為,中研院此一規定「干涉學術自由」,中研院應當在審核計畫時不讓此類身分的學者參加即可,不須用公文烙下「干涉學術自由」之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