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年輕人在臉書、討論區等社群網路敢怒敢言、有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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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po文發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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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別注意涉及的法律責任。律師李學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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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po文涉及誹謗、妨害名譽等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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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當事人查找出源頭並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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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則頻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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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得面對一大筆金錢損失賠償責任。
李學鏞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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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群網路上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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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公然行為,
前置協商後果
,誹謗、妨害名譽如果是出自「故意」、「惡意」,會吃上刑法「加重誹謗」罪等官司,即使只是跟著留言批評、附和者,也可能會因為「未詳加查證」,而捲入民刑法責任官司。
網路無遠弗屆,po文上網投訴或批評,短時間內會被迅速流傳,或者引起媒體、社會輿論關注。李學鏞說,涉及商譽等侵權行為,無論故意或過失都構成犯罪,若店家不肯原諒或接受道歉,循求法律途徑解決,恐要付出更高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