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
,營利事業為達成商業目的,
,贊助交易對方的活動或廣告所給付的贊助費,
,應與業務相關,
,才可認列為費用。 財政部呼籲,
,營利事業在發生各項費用支出時,
,除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取具證明文件外,
,尚須證明與業務有關,
,始得認列費用減稅,
,以免不符規定遭到補稅,影響自身權益。,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