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蒙冤入獄 緬甸記者上街頭

100多位緬甸記者於7日,

台中社群行銷

,在車水馬龍的仰光街道上高喊「拒絕新聞自由遭威脅」。他們抗議法院以毀謗中傷、非法侵入、羞辱言詞罪名判《十一日報》記者瑪凱恩3個月刑期,

台中黑糖家

,緬甸記者協會秘書Myint Kyaw認為,

專利布局

,這絕不能成為逮捕記者的先例。
100多位隸屬不同媒體的記者,

四物

,於7日穿著黑衣走上仰光市街頭,

註冊商標費用

,高喊「拒絕新聞自由遭威脅」、「知的權利是民主的生命」,

東區商圈

,抗議《十一日報》(Daily Eleven newspaper)記者瑪凱恩被政府判刑3個月,

便宜網站

,認為法院裁決不公而申請看裁決書,卻不得回應,決定號召同業走上街頭為新聞、民主自由的立場發聲。
《十一日報》主編表示,這項裁決已嚴重威脅新聞記者報導自由。瑪凱恩是登盛政府期間,第一個被判刑入獄的記者。組織遊行隊伍的緬甸記者協會秘書Kyaw認為,此判決罪名罕見於一般人民,何況是新聞從業者,這絕不能成為逮捕記者的先例。
緬甸《7日報》(7-Day newspaper)資深記者Thura認為,緬甸正朝向民主國家前進,新聞理應享有更多空間,該判決結果已傷害民主。雖然緬甸總統登盛自2011年上任後,已釋放14名被前軍政府逮捕入獄的記者,也開放媒體、出版、網路等禁令,允許報導反對領導人、社會議題、自然災害等議題,贏得良好的國際聲譽。不過他表示,國際仍在觀察,一旦法治出現漏洞,政府民主改革不落實,外國投資仍不敢進來。
瑪凱恩於去年以記者的身分,被邀請到一名律師家中,採訪關於政府貪污的情況,不過當她問到該名律師關於處理一件案子合法收費是多少時,該名律師卻勃然大怒並要求她離開。而該名律師卻指控,她強行進入民宅採訪,被請出住家的過程中口出辱罵言詞。法院於去年12月17日以毀謗中傷、非法侵入、羞辱言詞3項罪名判刑瑪凱恩入獄。
十一媒體集團(Eleven Media Group)成立於2000年,以體育新聞起家,《十一日報》是其下的一個部門,集團同時擁有報紙、網路、電視等媒體。據《保護記者協會》報導,自去年以來《十一日報》常報導司法貪污狀況,內容相當具批判性,裁決很可能是出於政治考量。【更多精采內容,詳見】,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網頁設計
台中網頁設計
關鍵字廣告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營FB粉絲團
網路代銷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產品代銷
SEO達人
漸進式排名
虛擬主機租賃
網頁設計
網路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台中操作排名
網站租用
系統建置
SEO
FB粉絲團經營
網路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