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遊覽車司機今年6月在宜蘭縣蘇澳鎮某海鮮餐廳後方,
Phase one
,幫3個月大的小黑狗洗澡,
波麗批覆
,事後被人發現小狗溺死,
噴霧
,通報警方;宜蘭地檢署昨天偵結,
中醫減重
,認為楊姓男子非故意虐待,
造霧器
,給予不起訴處分,
狗狗訓練
,但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不認同,
狗教練
,研議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34歲楊男向檢方表示,
台中豪宅
,他見到小黑狗身上有臭味,
高雄單次清潔
,又有跳蚤,才在水桶中裝水,並加入洗碗精幫小狗洗澡,洗完後因為當天趕著出車,一時忘記把小黑狗從水桶中拿出來,才造成小狗溺死,他也感到很抱歉。
檢方勘驗事發時的監視器畫面,認為楊男當天有替小黑狗洗澡的動作,雖然他把小狗放進水桶後匆忙離去,但很難認定是故意棄置。
不過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股長劉必揚表示,楊姓男子的動作太用力,不像是洗狗,有虐待動物的嫌疑,將開會討論是否依照動保法開罰,依規定可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若情節重大,甚至可處2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