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姓司機跨日工時17小時 台鐵:並非常態

勞動部職安署昨天公布普悠瑪翻覆司機尤振仲的六個月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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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尤的工時曾長達十七小時四十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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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署認定違反勞基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職安署昨天公布普悠瑪翻覆司機尤振仲的六個月出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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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尤在十月十二日因台鐵大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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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一日跨十二日凌晨十二點至八點值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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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跨兩日延長工時加上正常工時長達十七小時四十一分。職安署認定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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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基隆市府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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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可處四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職安署也查到,尤在十月五日值內勤,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加總共十三小時一分鐘,超過勞基法每日最多十二小時規定;五月十三日至廿六日連續十四日未有一日例假,中間雖有兩日補休、一日特休,但也違反勞基法規定。 外界認為,尤振仲超時工作僅是台鐵冰山一角,勞檢應擴大到台鐵所有員工。職安署長鄒子廉昨說,最快下月起,將和交通部啟動聯合稽查,針對台鐵進行勞檢,也會建議台鐵因應人力狀況調整班次。職安署上周曾公布尤出事前的一周出勤紀錄,包含十月十五日休息、十六及十七日擔任內勤工作、十八及十九日擔任司機員、廿日例假休息、廿一日(出事當日)排班擔任司機員,十八及十九日分別延長工時一小時十五分以及兩小時卅五分,並無違反勞基法規定。但職安署昨公布尤出事前六個月出勤紀錄,發現十月十二日當日因應台鐵大改點,尤從十一日上午即工作至下午五時多下班,接著凌晨起又值勤跨日至上午八時,職安署判定屬同一個工作延續,延長工時加上正常工作時間共十七小時四十一分。不過,勞動部原本不願主動公布尤振仲違反勞基法情況,立委多次要求公布也遭拒,綠營立委也看不下去,強烈要求後,職安署昨下午才發新聞稿公布。鄒子廉解釋,廿四日已掌握尤的半年出勤紀錄,但因出勤狀況有「斷班」情況,需逐日比對,才會遲至昨天公布。至於尤姓司機事故前超時工作,台鐵解釋,超時那天十月十二日是台鐵年度大改點,尤姓司機是運轉副主任,須負責排班、排點,當天因而延長工時,但有經當事人同意、也按規定給付加班費,一切依法行政,並非常態,將依法申請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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