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收處理費 「剝兩次皮」

屏東林邊鄉公所最近行文給鄉內各餐旅館業者、加油站、零售量販業,

退化性骨關節炎

,表示將徵收「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費」,

室內裝修

,由於事先並未照會,

土地買賣

,業者認為垃圾費已隨水費徵收,

系統傢俱

,另外加徵費用並不合理,

高雄清潔公司

,直批「等於一頭羊被剝兩層皮。」
對此,

系統家具

,林邊鄉公所表示,

壓克力印刷

,目前林邊鄉每天下午會有垃圾車清運垃圾,

資料裝訂

,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垃圾製造量大的營業場所。公所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

過敏

,將徵收的清潔費用來加開垃圾車班次,每天上午會針對付費業者加開垃圾車協助清運,其餘經費也將繳交公庫,若業者認為沒有需要,大可不用付費,自行清運廢棄物,不需過於恐慌。
據了解,林邊鄉代表會民國88年定期會中三讀通過,徵收事業廢棄物處理費,委由公所代理清除,針對擁有營業登記證的商、店家、餐旅館業者,規定每天生產廢棄物超過15公斤者,每半年徵收600元,不足15公斤者,每半年徵收300元。從88年開始徵收,直到99年才因故中斷。
現今公所最新規定,則是垃圾量每天不足15公斤者,每半年徵收1800元,每天超過15公斤,將徵收3600元。
蔡姓餐飲業者認為,垃圾費已隨水費徵收,若要另外加收根本不合理。加上經濟不景氣,生意並不好做,若是鄉公所再巧立名目收費,「乾脆把店收起來轉行算了。」
林邊鄉代表會表示,當初通過這項自治條例是符合當時社會現況,針對鄉內大型營業場所徵收,若業者認為不合理,可依正常程序、管道提出陳情,代表會也會在定期會中提出修法。,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漸進式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關鍵字優化
粉絲團經營
便宜網站
FB粉絲團經營
排名系統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專營FB粉絲團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主機代管
SEO優化
網頁設計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
台中關鍵字優化
虛擬主機租賃
台中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