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李宗榮去年初因到有傳播妹陪酒的KTV包廂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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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持續延燒。吳反控陳姓檢事官、郭姓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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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假冒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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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針孔攝影機入包廂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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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違法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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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程序正義,控告兩人涉嫌妨害秘密及違反通保法。
吳岳輝說,他這麼做是為凸顯程序正義。台南地檢署表示,尊重吳的提告,靜待判決;台南地院將在下月廿一日宣判。
吳岳輝指出,他是因為到特偵組接受詢問,才知檢警叫人冒充賣檳榔,進入包廂蒐證,更離譜的是,律師調檢舉信,檢舉信信封還是地檢署公文封。但陳、郭二人都否認寄檢舉信。
吳認為,包廂非公開場所,假冒賣檳榔的又非警察,已涉嫌侵犯個人隱私,且違反程序正義。但被告的陳、郭強調依法辦案,並未違法蒐證。
法界人士表示,檢警進入包廂蒐證,應該要有搜索票,此種蒐證方式遊走法律邊緣,有爭議空間,若判無罪,將讓檢警蒐證更有空間;若判有罪,對於檢警辦案會有警惕作用。
去年元月吳岳輝、李宗榮、施姓檢察官和部分員工吃完尾牙後,三位檢察官再與部分人員到台南某KTV唱歌,在店內遇上一名退休警員,吳、李到包廂敬酒。沒想到這名退休警員涉及貪汙案被檢警監控,郭姓警員請人假冒賣檳榔,帶著針孔攝影機進包廂蒐證,當時正好有傳播妹陪酒。
事後有人向地檢署檢舉吳等人喝花酒,當時的檢察長以兩人未涉及不法,而且和該名退休警員是不期而遇,未予處分。
不過,又有人寫檢舉信給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雖然查無實證簽結,但法務部拔掉李宗榮的主任檢察官,吳岳輝任主任檢察官八年屆滿未能續任,也未能調升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