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大陳社區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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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單元日前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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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年底完工。 記者祁容玉/攝影 分享 facebook 近日內政部廣邀專家學者共商都更條例修法後的各項配合子法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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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有幸也參與了其中之一二。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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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都市更新最能接地氣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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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過於審議過程中直接與實施者及民眾的接觸。以新北都更審議為例,去年就召開了八十八場專案小組會議與十場大會,共通過卅七個核定案件。當許多民眾快要走完都更旅程時,某些民眾的都更體驗正要開始。 但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是期盼公部門給予更多的協助、希望實施者(建商)給予更多的讓利、最好自己不用出太多力就有新房子住。然而,這樣的想法彷彿讓都市更新成為民眾與政府、與建商、與時間、與生命安全間的驚險拔河!但事實該是如此嗎?政府亟欲打造有競爭力的城市,民眾想要安全家園,民眾與政府其實是站在同一邊,共同與時間拔河。基此,台北市二○一二年成立「都市更新中心」,行政院去年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新北市也預計今年成立「都更推動小組」及「都更推動辦公室」,甚至由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官。顯示公部門思維已扭轉,認為都市更新要有政府主導的態度與跨領域格局。務實地說,都更工作龐雜,政府確實力有未逮,因此必須適當地借助民間力量。然而,過去在資訊與專業不對稱下,建商容易被指摘為剝奪民眾的暴利集團。但今非昔比,都更審議流程已然透明,參與民眾在政府、專業者與媒體資訊薰陶下,也非昔日的都更草包。反而,都更案的成功關鍵,就在於民眾與建商能否站在同一邊,共同與人性拔河。商人不是義工,做事必須有利可圖;民眾貪婪者有,產權價值低且無力出資者亦有,對居住品質要求低者有,經濟不允許而僅能屈身危險住屋者亦有。更多時候,可見到的「抵死」不同意戶,多是不信任或情感上早有過節,這些源自於建商與所有權人的人性考驗,才是真正讓都更延宕的病灶。都市更新之於都市環境打造與競爭力提升,舉足輕重。民眾、政府與建商必須站在同一邊,共同與所有先進城市競爭。針對重要都更計畫項目,政府須有更高效執行力!放眼新北市大陳義胞單元二、台北市蘭州整宅,及無數海砂屋重建都更計畫,這樣大規模、具都市再生及都市防災意義的都更案,政府在法理上應在產權盤點、整合、規畫、審議及拆除重建上給予更強力的行政後盾,並與一般「好事多磨」的都更計畫區隔,方是正道。都更計畫涉及民眾居家安全與財產權保障,更攸關都市發展與競爭力,需要明確的都市發展藍圖與政策指導。是以,都更計畫應與都市計畫連結,甚至以「專用區」方式解決理想與現實間落差。總之,政府應針對都市中大眾運輸發展導向地區、主要道路周邊、都市防災應改善區域及危險建築密集等都更策略地區,制訂都市再生指導原則,同步調整都市計畫,結合民、商、政三股力量,共同拔贏這一場都更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