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昨判虐嬰的陳男8年10月徒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陳姓男子因「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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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個月大女兒當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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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到全身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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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妻子吵架後又把女兒當洩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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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手腳將人重摔床上;女兒因顱內出血出現發展遲緩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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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訪查他又揚言放火燒掉對方據點。新北地院昨天依重傷害、恐嚇等罪判陳姓男子八年十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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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和拘役八十日。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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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妻因吵架時與丈夫「搶」女兒,導致女兒肋骨骨折,加上以三字經辱罵社工,也被依過失傷害、妨害公務判拘役四十日。據了解,陳姓夫妻已非第一次犯案,兩人前年七月因吵架拉扯讓大兒子摔落受傷,分別被法院判三月和二月徒刑。判決指出,陳姓夫妻二○一七年十月生下女兒,陳明知嬰兒脆弱,卻掐捏女兒臀部、大腿和胸部,力道大到留下瘀青,但他看到女兒被掐捏會揮舞手腳,反而樂此不疲,甚至說「這樣女兒才會開心笑」。陳除了掐捏女兒,還會抱著女兒猛力搖晃,和妻子吵架後也把幼女當洩憤工具重摔,直到去年一月廿五日發現女兒叫喚沒反應緊急送醫,虐童情事才曝光。陳當時見女兒要被安置,怒嗆社工「如果安置我的孩子,我就轟你們全家」,陳妻也以三字經辱罵社工。新北院審理時,陳承認「誤傷」女兒、辱罵公務員,但否認重摔、掐捏女兒害重傷,因前後說詞不一,加上妻子證稱女兒身上的傷都是他捏的,法官未採信他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