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資金匯回課稅 立院將過招

台商海外資金匯回如何課稅?未來決戰點將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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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立法院已有余宛如、劉世芳等33位立委連署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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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資特定產業租稅優惠稅率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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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優於行政院研議中的4%~5%。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 facebook 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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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如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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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議中的版本也將可享4%~5%優惠稅率的特定產業範圍放寬為六大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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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為5+2產業、高附加價值產品、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基於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產業、有自有品牌的國際行銷產業與國家重要產業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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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事」。 行政院研議中的《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輪廓已大致浮現,在租稅優惠部分,府院已加碼至第一年8%、第二年10%;投資六大區塊特定產業優惠稅率再減半,第一年4%、第二年5%。行政院預訂3月底向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溝通說明後,排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儘速送立法院審議。目前余宛如等33位立委連署提出的《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草案將併案審查,行政院高層官員昨(16)日表示,俟立法院會審議通過,才算拍板定案。有關租稅優惠稅率,余宛如等版本規定匯回資金滿三年者,依匯回時間不同可享4%、8%、10%不等優惠稅率。匯回資金在一年內投資特定獎勵產業且至少三年者,優惠稅率再減半,依匯回時間不同可享2%、4%、5%不等優惠稅率。至於特定獎勵產業則包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相關計畫及子計畫;5+2產業創新計畫相關計畫及子計畫;長照服務體系;新創事業;社會企業;托育事業;社福公益等營利或非營利機構;擴大境內投資,包含對本國營利事業投資,或是對外投資但相關資金用於台灣分公司或轉投資子公司;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需要鼓勵推動的產業;透過創業投資事業對上述產業進行投資。余宛如版本也訂有「防炒房條款」,資金在三年內不可投資我國境內房屋、土地。行政院研議版本則是資金回台後,必須在專戶內控管五年,五年後再分三年分批「解凍」,避免資金流入炒房、炒股或炒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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