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勞工職災補助 屬於免稅所得

鹽水區林小姐問:公司給付員工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

包車服務

,是否應列為員工的薪資所得?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因勞工職業傷害,

人水私房

,依法給付「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具有補償金性質,

台中長期照顧

,屬於免稅所得,

宜蘭旅遊

,應予免徵所得稅;但若非屬雇主依法應負擔的員工醫療費用,

電動機車門市

,如營利事業依公司自訂的規章,

台中夜生活

,對員工提供的醫藥費補助給付,

手作漢堡

,即為營利事業對員工的一般補助費,屬薪資所得中各種補助費的一種,扣繳單位應併入薪資所得辦理扣繳申報。勞工若因遭遇職業傷害而受傷,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以及勞工因遭遇職業傷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依同法第59條第2款規定,按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的補償金,兩者屬補償金性質,非屬勞工薪資所得,准予免納所得稅。,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網頁設計
關鍵字達人
網站租用
關鍵字廣告
網路行銷顧問
粉絲團經營
FB粉絲團經營
網頁設計
系統建置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SEO優化
便宜網站
客製化網站
台中操作排名
台中網路公司
關鍵字如何操作
購物網站租用
網域申請
虛擬主機租賃
專業社群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