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艷照勒索 女子失財失身

曹女網上交友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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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信男子魏某許諾的高額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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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被拍下不雅視頻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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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反被對方以此敲詐。被民警抓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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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因敲詐勒索罪被訴至法院。北京晨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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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一審判處魏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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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處罰金8000人民幣。據報導,根據檢方指控,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4日間,魏某在海淀區桔子酒店西直門北店、學院南路康福瑞酒店等地,多次與23歲的被害人曹女發生性關系。其間,魏某對曹女拍照並錄製視頻。去年1月7日,魏某以上述照片及視頻相威脅,向曹女勒索7300元。檢方認為,魏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提請法院依法對魏某定罪處罰。根據曹女陳述,在2014年12月底,她在網上與魏某結識。「他說要找一個美女給他的公司辦事,讓我陪一個高官,還說高官可能有暴力傾向,但給我的報酬不會低於5萬元。」曹女士說,她和魏某見面後,雙方多次發生性關係,其間魏某不僅拍照、錄像,還拍攝了她手機裡的信息,並要求她舉著身分證拍照。「他說之所以這樣,是要用照片威脅我。如果我不聽話,他就把照片賣到網站去。」去年1月7日,曹女接到魏某的電話,向她借7300元,還說讓她不管用什麼手段,必須借錢給他。「他還特別提到那些照片,我迫於壓力,就把錢匯給他了」。報導指出,庭審中魏某對指控的罪名提出異議。「我只是向她借過錢,但沒有威脅過她。」據魏某交代,他向她提出的是借款7300元,之後曾返還對方300元。 法院審理認為,魏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法院認為,在案證據顯示,魏某以公布拍攝被害人的裸照、錄像以及個人信息相威脅,強行向被害人「借款」,可見其行為完全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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