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陸姓女子發現丈夫張男與「小三」吳女性愛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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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得跟張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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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請求吳女與吳父連帶賠償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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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查出張男拿偽造已離婚的戶口名簿、離婚協議書給吳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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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吳誤認張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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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陸女請求損害賠償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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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將全案駁回。
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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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女於101年6月間,在丈夫張男的電腦裡面找尋子女的照片檔時,無意間發現丈夫與「小三」吳女性愛影片,地點在北區三民路日租套房,時間是同月6日、7日,影片內容是兩人的性交畫面、及吳女為張男口交的影片。陸女在前夫外遇後,遭受親友指指點點,精神上所受打擊甚大,遂請求吳女及吳父連帶賠償70萬元精神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