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運將吃藥後開車撞電桿亡 兒怒告蔘藥房夫妻不起訴

徐姓女計程車司機今年2月開車行經新北淡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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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自撞電線桿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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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的兒子懷疑母親死因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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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蔘藥房老闆夫妻販賣不明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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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服用才會身體不適暴斃。士林地檢署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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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解剖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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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以不起訴處分。66歲徐女的兒子懷疑母親吃中藥後,身體不適身亡,他指稱,自己2月20日拿藥單到蔘藥房為母親抓藥,但蔘藥房藍姓老闆,明知老闆娘不具備藥商執照,竟讓她取出不明藥材,冒充中藥材「葛根」,隔日21日下午2時許,母親服用中藥後,5時許開計程車出門,尚未載客,就出事自撞電線桿身亡,怒告經營蔘藥房夫妻業務過失致死。 蔘藥房藍姓老闆和李姓老闆娘均否認犯行,藍供稱,當天是依照死者兒子提供的藥單,出售所記載的藥品和數量,且販賣中藥材確實是葛根,中藥烹煮後會吸水膨脹,藍強調,當天親手抓取2錢,妻子從未插手,老闆娘也喊冤,供稱沒有參與抓藥。死者兒子再度指控,扣案的藥材非葛根,2錢葛根加水澎水「不會膨脹」。檢方將死者所服用的中藥材送驗,但藥材早已發霉敗壞,無法進行鑑定,食藥署便在9月指揮員警實測,證明2錢葛根加熱後確實有膨脹現象。根據法醫研究所的解剖鑑定報告,死者血液、胃內容物檢驗出安眠藥、解熱鎮痛劑等成分,未驗出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檢察官認為,死者因自身疾病死亡,看不出與被告販售的中藥材有何因果關係,另查無其他證據證明被告2人涉有業務過失致死犯行,以不起訴處分。徐女兒子懷疑蔘藥房摻入不明中藥,母親服用後才出事,提告業務過失致死,士林地檢以不起訴處分。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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