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前副局長蕭宗義。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高雄市警局前副局長蕭宗義二○一三年一月退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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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出任內辦理監視器採購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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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標案訊息用電話告知在科技公司上班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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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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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高雄地檢署起訴;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蕭電話中講的只是公告主題,
無骨鳳爪
,根本不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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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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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蕭宗義二○一三年一月屆齡退休,同年八月爆發洩密疑案;新北檢方查出高雄市警局二○一一年計劃增設錄影監視系統,設置一六十七組、一千七百七十七支攝影機,編列預算七千三百多萬。當時擔任副局長的蕭宗義審閱採購案簽呈後,以公務電話撥打兒子手機,告知標案規劃「一千七百七十七支鏡頭」及「主要的問題是在所有的鏡頭要進入我們警察局來,都須先調閱我們警察局這邊的,要進入到我們調閱平台,須要評估有沒有能力編寫,這個是基本需求」等內容,蕭的兒子再轉知任職公司老闆。蕭的兒子在一家能源科技公司擔任業務,新北檢認為他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後三萬元交保;案件後來轉由高雄地檢署接手,去年起訴。蕭宗義告訴法官,警局監視系統建置案多次流標,為順利發包才告知兒子,轉達有關建置案需求、數量及預算金額;他強調所提的是公告主題,不是內容,不需要保密。高雄高分院日前宣判,仍採信蕭的說詞,判無罪,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