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周柏雅調閱資料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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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市府警察局受理民眾報案妨礙生活安寧噪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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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4萬6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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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僅14件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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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社維法根本就是「看得到、罰不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市住商混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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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陳情案件也特別多。北市府警察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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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民眾報案妨礙生活安寧的噪音案件多達4.6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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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際依法開罰件數僅14件、罰鍰2.7萬元。台北市議員周柏雅質疑,市府對噪音干擾束手無策,難怪「宜居」城市變成「移居」城市。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所謂的噪音,是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的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的聲音。周柏雅指出,北市警局近3年每年檢舉案件都超過3萬件,但開罰僅10幾件,去年有4萬6112件檢舉案,最後僅14件開罰,罰金也偏低。例如大安區光復南路的夜店酒吧,近4年來被報案妨礙安寧22次,還曾有酒客把酒瓶砸向住戶陽台,但大安分局僅派員勸導22次,還要民眾自行蒐證,難怪社維法根本是看得到、罰不到。北市警局表示,一般接獲民眾陳情,都會轉交環保局偵測、認定、開罰;若是擾鄰噪音,如小孩哭鬧、夫妻吵架、打麻將、搬桌椅、狗叫等則屬社維法範圍,檢舉人須具名檢舉、製作筆錄,並有2人以上指證,才能依社維法裁處。不少民眾一聽到要具名,還要作筆錄,往往就會打退堂鼓,才會導致開罰件數較低。為改善住戶居家生活品質,市警局將針對營業場所加強臨檢,並邀環保局一同聯合稽查,也會加強噪音源住戶訪查,並主動巡邏經常被檢舉噪音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