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提出兩個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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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解決農地上非法工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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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自付變更地目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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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是去年520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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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環保團體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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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至今非法工廠如雨後春筍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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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間也沒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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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政府沒有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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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造成政策無法落實,學者則認為,什麼事情都用錢來商量,將扭曲土地價值。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表示,今年3月間到地方調查,中部地區違法工廠如雨後春筍般設立,舉報之後幾個月都過去了;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6條,當地方不作為時,中央管轄必須代行,按照程序廢止。但環團3月間在記者會舉發的3間違法工廠,地方政府已經完成會勘,卻還留在現址,都沒有拆。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表示,農委會所提方案,業者要合法所付出的代價其實很高,這點是可以肯定的,但她質疑,違章工廠危害造成農地流失、汙染農地,民國97年就設下工廠輔導法,設下停損點,農委會不該以去年520後的才即報即拆,而是應該要97年之後就要比照執行才對。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過去針對農地非法工廠,「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都可罰可拆,但是,經濟部與地方政府過去長期默許才會導致問題尾大不掉。徐世榮說,不管現在政府要業者要付多少錢,他都不會支持這樣的方案,因為這些非法工廠就是非法使用,政府應該要先探討這些工廠變更是否有合理性跟正當性。徐世榮認為,農委會所提出業者付錢就可尋求合法的方案,會給人「只要給錢非法也能變合法」,法律尊嚴與土地價值皆可拋的錯誤觀念,他完全不認同。農地上違法工廠林立。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農地上違法工廠林立,農委會推動未來配套方案。圖/記者董俞佳整理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