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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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到美國表哥家探親兼旅遊。某個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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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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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家。半夜三點先生起床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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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十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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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回房。我睡眼惺忪地起床查看,發覺先生躺在浴室的地板上不省人事。
家中無人,情急之下,只有打給美國911叫救護車。接線生要我先確認先生是否仍有呼吸脈搏,然後讓他側躺,避免因嘔吐物窒息。
不到20分鐘,八位彪形大漢、警察、消防隊員和救護車人員趕來,立刻檢測先生的狀況,還好心跳、血壓都正常,但是昏迷不醒,只有送到急診室。
我好害怕,趕緊穿鞋子,準備搭上救護車,沒想到救護人員說,只有病人才能上車,家屬必須自行前往。果然是美國,規矩大不同。
我摸索著開車去醫院,卻被護理人員告知只能在候診室,等待醫師進一步的指示。心急如焚地過了40分鐘,終於護理人員通知我可以和醫師見面。
醫師告訴我,做過電腦斷層後,確定先生沒有腦溢血或是腦瘤,昏迷不醒是因為他感冒,病毒感染,拉肚子導致脫水。現在人已清醒,點滴打完後,再觀察兩小時,就可以出院。
謝天謝地,先生已經好轉。回家後三天內就生龍活虎。兩個禮拜後,我們接到救護車和醫院的帳單,我的天!共是5千美元,約15萬台幣。這真是永生難忘的急診室驚魂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