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拋錨在高速公路上,
,今年起,
,駕駛和乘客不能繼續坐在自己車內,
,讓拖救車載走。 若拖救車空位不夠坐,
,拋錨車上的人必須叫計程車或等待親友的車來把人接駁下國道,
,而拖救車也須等到所有人都能離開為止。 因拖救車在現場等候衍生的「待時費」,
,卅分鐘內免費,
,卅分鐘到一小時收一百五十元,
,超過一小時以每小時一百五十元累進計費。,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