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代表會主席王增基涉嫌暴力介入工程、恐嚇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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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審理時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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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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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依恐嚇取財等罪判他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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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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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基和律師及檢方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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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同案被告劉一弘也因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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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1年。
檢方指控,王增基見新埔田新區段徵收案有利可圖,夥同手下向拆除的工程承包商嗆聲;並因土地糾紛為友「喬事情」恐嚇對方「等黑道仲裁」,被判刑後,甚至拿判決書和槍,再度恐嚇受害者,索討罰金和律師費等,行徑大膽。
王增基涉恐嚇取財案,去年10月法院裁定羈押,王的律師抗告獲交保,承辦檢察官陳宏兆認為,王不羈押,被害人及證人心難安,且有串證之虞,去年11月,陳宏兆以新事證再向法院聲押,院檢展開押不押的攻防,歷經4放4抗3羈押,創下竹檢紀錄,也是司法史上罕見特例。
王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告誡王增基,未來不准騷擾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顧慮被害人心理壓力,被害人離開法庭時,法官派法警保護被害人離去。
王去年獲知收押裁定時,在法院候審室激動撞牆,導致頸椎受傷,造成肌肉萎縮,最近將安排手術治療。記者昨天詢問王對判決結果看法,他表示,目前專注選民服務,是否上訴會和律師討論。檢方也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