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持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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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質疑林口A7合宜住宅原本僅能蓋2451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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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卻拉高到4463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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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增加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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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廠商。
營建署發文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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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得標後進行細部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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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送都委會審議取得綠建築等獎勵容積,容積率才能從300%拉高到約400%,一切都依照法定程序處理,並無不法。
營建署表示,A7合宜住宅調整容積率於法有據,原本該基地屬於都市計畫第5種住宅區用地,法定建蔽率60%、容積率300%,營建署當時計算最少興建合宜住宅戶數為兩千四百多戶,並載明於該案投標須知,2011年4月28日公開招標,同年6月23日截標。
營建署表示,截標隔天便完成廠商資格審查,同年7月5日、6日辦理審查廠商投資計畫書,部分廠商的投資計畫書內都提及未來將向地方政府爭取其他額外容積獎勵,審核完畢後,便由投資計畫書合格廠商中的最高價廠商得標。
營建署官員私下表示,營建署只負責審核標案、標售土地,廠商後來陸續向桃園縣政府申請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照審查相關作業,依法爭取綠建築、綜合設計、大街廓開發、開發時程、天橋及立體連通道等容積獎勵,經桃園縣府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取得容積獎勵,這些過程都於法有據。
營建署官員表示,從營建署的角度來看,土地標售成本固定,倘若廠商能興建更多戶合宜住宅,未來也能提供更多住家給有需要的人,有利而無弊,且容積獎勵於法有據,營建署也明訂興建總戶數的5%要提供作為出租用的社會住宅,爭取公共利益,這些都不是沒有根據就上調的,沒有不法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