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出手彈掉黃姓男子在口中的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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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依強制罪處拘役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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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緩刑兩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蔡姓男子去年五月勸阻黃姓男子別吸菸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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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手彈掉黃含在口中的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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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扭打衝突。事後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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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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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被起訴的強制罪屬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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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認為蔡的行為已妨害黃的權利,依強制罪處拘役廿日、得易科罰金,考量他應已知警惕,宣告緩刑兩年,可上訴。有資深檢察官認為,勸阻他人不抽菸也不該動手,否則恐挨告強制、傷害等罪,即使看見在禁菸地方吸菸,建議拍照、錄影蒐集違法事證及身分資料向衛生機關舉發。 判決指出,卅歲蔡姓男子去年五月廿九日上午帶小孩在高雄鳳山區買早餐,看見五十二歲黃姓男子在店門口準備點菸,蔡顧及有小孩在場,上前勸阻,不料黃堅持要抽,蔡徒手將黃含在口中的香菸撥掉引發互毆,兩人事後互告傷害。黃指控,當時是在公共場所抽菸,蔡卻跑來打掉他含在嘴裡的香菸,他被動還手防禦;蔡則承認「彈了他(指黃)四次菸,黃便舉手作勢攻擊」,隨後兩人抱住扭打,造成黃跌倒受傷。檢方起訴蔡姓男子強制及傷害罪、黃姓男子也被起訴傷害罪,審理期間蔡願意認罪,並向黃道歉取得諒解,雙方同意撤告;不過強制罪屬於公訴罪,法官認定蔡徒手撥掉欲點燃的香菸,已妨害黃的權利。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