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屬薪資 名模判免補稅

桃園地院。 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凱渥林姓名模94年間收入99萬餘元,

專業網頁設計

,她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

網路代銷

,國稅局認定是僱傭關係,

網路行銷顧問

,補徵稅款5萬餘元,

產品代銷

,法官認定執行業務所得,

SEO優化

,判決撤銷、重新課稅。薪資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差多少」?律師陳志峰指出,

行銷達人

,薪資所得只能扣除12.8萬元;執行業務所得可扣除45%,差了3倍多,收入愈高、差距愈大。桃園地院調查,林姓名模當年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北區國稅局認定她與凱渥是僱傭關係,這是薪資所得,核定補徵稅額5萬餘元,名模打行政訴訟官司爭權益。林姓名模主張和凱渥是經紀契約,並非僱傭關係,她以模特兒工作是靠技藝自立營生、自負盈虧,表演走秀活動所需的服裝、美妝、造型、交通等費用都要自行負擔,專業知識、體態訓練和表演訓練等也是自費打理,主張是執行業務所得。法院審理時,北區國稅局表示,名模與凱渥的契約明定不得從事未經公司安排的演出或活動,並切實遵守公司的指示和要求,顯然雙方有業務從屬關係,屬於僱傭關係,主張核稅無誤。法官以經紀契約中,雙方無指揮監督關係、名模無底薪及勞健保、無基本工資、退休金,也無例假日、基本工時等約定,不符僱傭關係要件,且財政部99年已將模特兒列為執行業務者,認定名模收入是執行業務所得,判決撤銷原課稅、另依執行業務所得核定稅額。,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SEO優化
排名系統
台中關鍵字優化
產品代銷
漸進式排名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優化
網路代銷公司
網路代銷
系統建置
專營FB粉絲團
台中操作排名
粉絲團經營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客製化網站
購物網站租用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路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