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歲閻姓男子七月間駕白牌計程車輾過酒醉倒臥路旁的彭姓男子成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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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二度輾壓彭再逃逸;他事後若無其事回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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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彭痛苦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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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報送醫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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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彭傷重不治。檢察官認為他第一次撞人構成業務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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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輾人則是殺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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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殺人等罪嫌起訴。
被害人彭姓男子年約五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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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單親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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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卅日晚間和友人喝酒聚餐,友人將他及陳姓男子載到彭家附近,彭走路不穩倒臥在湖口鄉錦州三街及安宅五街口,陳也有醉意,坐在騎樓休息。
閻姓男子駕車返家轉進錦州三街時,輪胎壓過彭的胸腹,他未停車察看,反而加速倒車輾過彭。閻逃離現場後,先到八百多公尺外停車,步行回現場,見彭倒臥路口痛苦掙扎也沒報案,神色自若走回家。
路人發現後報案將彭送醫,彭傷重不治。警方循監視器畫面逮捕閻;閻辯稱有感覺輾到異物,但不知是人,也沒聽到呼救聲,檢察官以閻所犯是重罪等理由,羈押迄今。
檢警回現場以七公分厚的長條木棍模擬,發現除非重踩油門倒車,否則很難輾壓過去;人體厚度高於七公分,監視畫面顯示當時車子明顯上下晃動,閻應知道所輾壓者是人體,竟未下車察看,事後辯稱不知情,有違常情。
檢方認定,死者右眼、右手掌等處有黑色油漬,研判遭輾壓時曾在車底掙扎,胸部、腹部、左手臂有輪胎壓痕,雙手手臂、背部有大面積擦傷,是閻踩油門急速倒車拖行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