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遺留土地… 96年後子孫興訟爭產

台東縣池上鄉林姓男子近百年前留下土地遺產,

椰子水推薦

,96年後的今天,

冬蟲夏草

,子孫卻興訟爭奪,

台灣製造

,因當時我國民法尚未施行,

豐原美甲教學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簡大倫採用日治時期法規,

金屬銘版印刷

,判決爭產雙方皆有繼承權。林姓男子1920年死亡,

印刷 推薦

,生前育有2子1女,

園藝設計

,但長子因戰亂不知去向,

監視器

,這次爭產由次子和長女後人引爆,導因於近年池上因伯朗大道、金城武樹地價大漲,1分農地甚至飆到400萬天價,讓雙方寸土不讓。長女的12名後人表示,當初林男次子的長女嫁給陳姓男子,但卻無子女,竟然直接把孫女婿收養為子且改姓為林,「明顯錯亂家族倫理輩份,也不符善良風俗,也沒有血源,所以其後人不該有繼承權。」雖然被控無權繼承的9名後人未到庭說明,但法官簡大倫蒐集日治時期判決,採「依舊慣原則」,依地方習俗及法理裁定。法官認為,日治時期台灣人民繼承遺產方方式分為家產和私產2種,當時林男次子的長女未被出養給其他人,應可視為唯一繼承人,她丈夫則是她的繼承人,後人因此有了繼承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SEO優化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路代銷
網路行銷
網路代銷公司
排名系統
客製化網站
漸進式排名
關鍵字廣告
客製化網頁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台中網頁設計
專業網頁設計
購物網站租用
專營FB粉絲團
網站優化
粉絲團經營
系統建置
社群行銷達人
虛擬主機租賃